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承弘扬“枫桥经验”,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消保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乐清联合村镇银行组织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我行通过开展多样化、特色化的服务活动,用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助力实现金融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切实提高广大客户和周边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营业网点宣传
(一)网点宣传
我行组织各机构在营业大厅LED中播放“普及金融知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守住‘钱袋子’”等活动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显示屏上转播“做金融明白人”浙江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短视频,并在单位公众号转载,要求全员转发;在营业大厅宣传架上摆放各类金融知识宣传折页等资料,宣传内容涵盖防范电信诈骗、抵制非法集资、存款保险知识等;要求各网点人员适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履行消费者教育主体责任,向市民普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金融常识、并加强风险提示,取得较好成效。
(二)厅堂宣传
我行结合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日两个节日特色,借此时点契机,我行开展金融普及在厅堂的宣传活动,例如:翁垟支行“绚丽插花”活动、虹桥支行“穿针引线”活动、柳市支行“围炉煮茶”活动、白石支行“妙笔生花,麻布包绘”等,活动主题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旨在以服务群众为主线,以银行为支撑,以娱乐活动为空间手段,以金融普法宣传为最终目标,引导大家树立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了解金融安全常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活动中设置了红色金融史、金融知识小课堂、金融知识抢答等多个环节,切实提高了我行客户的财产安全意识。
二、现场宣传活动
(一)入村、入社区宣传
我行组织“进村专项宣传”,已积极开展金融教育活动,例如:象阳镇彭桥社区妇女金融座谈会、芙蓉镇海口村金融宣教活动、市民广场妇女金融知识公益宣传活动等,在村居人流集中处、村委妇女活动中心等设置摊位进行普惠授信宣传活动,发挥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点宣传阵地作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相关知识,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提高客户金融素养,使客户更好地理解和使用普惠金融产品。
(二)入企宣传
我行借助进企办卡或走访企业之机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地点安排在企业会议室,面对企业主,我行普及“防骗贷骗局”“警惕马甲贷款套路”“电子支付渠道”等融资授信及支付方面等的金融知识,并对客户开展理性消费理念及投资观念的宣传,引导客户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理清自身需求和可用资金,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还要懂得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适度分散风险。
面向企业外来务工者,我行讲解反假币、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金融知识,帮助重点人群掌握自身所需的金融知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运用正当途径守护好自身的“钱袋子”。
(三)内部宣教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之际,我行特组织内部员工开展“高管讲消保”的宣教活动,我行领导向参会人员讲解电信诈骗的最新案例,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警示单位员工做好防范工作,普及安全用卡等知识,积极地宣传普及金融标准的发展,提示单位员工在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应注重工作中营销及服务质量及合规性,注重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办理业务且不可 “口头知会”,应需留有文字、图片等有载体进行可回溯管理,也是对矛盾隐患的防范,营造“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良好氛围。
(四)领导接访周
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响应温州监管分局关于“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通知的号召,我行确立于2024年3月14日-3月20日为领导接访周,由我行副行长在我行总行营业部大厅接听来电或现场接访群众,积极沟通并化解矛盾纠纷,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解疑答惑,做实做细上门接访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群众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行应继续秉承“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的专业态度,压实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内部全员高度重视“消保”工作,继续打磨锻造服务能力、多方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持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持续以实际行动传播金融消保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