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简介:小企业信用保证贷款是基于小企业和保证人信誉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 适用对象:经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
■ 用途:用于购买原(辅)材料或解决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及作为中长期营运周转资金。
■ 申请条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贷款卡;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产权关系明晰;
(三)产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四)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户;
(五)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一)贷款金额:小企业信用保证贷款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二)贷款期限:小企业信用保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后,可申请续贷;
(三)贷款利率:存贷挂钩,利率优惠。
■ 还款方式:实行按季付息,到期利随本清的还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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